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四川第一批8个市的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进驻被督察市。2月10日上午,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自贡并召开自贡市动员汇报会,自贡市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东升作动员讲话,自贡市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乐晨通报督察工作安排。市委书记李刚汇报自贡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永湘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会议期间,督察组还开展了环境保护问卷调查。
公开受理
10日至24日接受举报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本次环境保护督察主要督察自贡市委、市人民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情况,解决和处理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情况。
据《关于对自贡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公告》显示,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2017年2月10日至2月24日对自贡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公开受理有关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并接受群众对督察工作的监督。
最严督查
结果将作为干部考核依据
督察组成员来自省人大常委会、省公务员局、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厅。督察期间,督察组还将开展个别谈话、调研座谈。根据调阅资料、个别谈话掌握的问题线索,将选取不少于2个县(区)开展下沉督察。
督察结束后,将形成督察报告。督察报告按程序报审后,向自贡市委、市政府反馈,主要内容通过省级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同时,督察结果将移交省委组织部,作为被督察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对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违纪行为,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